关于2018年终学校代扣代缴社保参保和
后续报销情况的几点提示
1、特别提醒:根据天津市社保规定,每自然年度末须将本年度医药费全部报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费用(包括天津市住院和回原籍住院)请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过期社保将不予报销。①个别情况,有正当理由,特殊原因的,再特殊协调,请各学院老师提前说明。②跨年住院指的2018年12月31日到2019年1月1日的,这种情况,请员工在医院自动分割开,把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票据先行报销。同样也是过期不予报销。
2、附件中是今年学校代扣代缴员工社保参保情况的反馈,因涉及员工的姓名、人员类型、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请学院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妥善保存自行核对不要把相关信息扩散到无关人员和机构。
3、在表中“校验处理错误信息”列,如显示“该人员2019年度已在他处参保”请一定单独通知本人转年自行在该处参保。
4、因“零缴费评审时效”为一年,相关退费工作要等到转年优惠政策落地后,经过信息再次核对确认后才能开展。
5、附件中有四个保险相关的宣传文件请相关负责老师留存学习并发给员工。
6、2018年新入学及新补报的员工在就医时需要先全额垫付再报销。
7、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成功的同学可自行在网上查找天津市社保卡即时发卡网点,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己申领。